竹中入鹿_Official

【神奇宝贝吧·三题故事大会】未亡

贴吧活动的参赛文,在这里也放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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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丝雷朵玫瑰酒,谢谢,这些钱能点多少点多少。宝可梦就不用了,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喝酒,为了安全着想。


是,我是第一次来这里。虽然我就住在附近,但我平时不怎么喝酒。不过你这店也是新开的不是么。快点上酒吧。


嗯……若说什么重大刺激的话……不,应该不算是吧。只是近几个月发生了一些事,有点……失落,大概可以这么说吧。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意外猝不及防地就会发生,我想酒应该可以帮上忙。


你说把不悦倾诉出来就好了?


嗯……我可能不太擅长表达,我从小孩子时候就不怎么会讲故事。


谢谢你,我想想该从哪里开始……


从我们俩相遇的那天开始吧。


 


那是一个冬天,具体哪一天我忘记了,是几月份我也不清楚。但那天下雪了,我印象很深,是一个大雪的夜晚。


嗯,我叫海耶森,h-y-a-c-i-n-t-h。相当稀罕的名字吧,不过我的命运并没有因为这名字而不同。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在这偌大飞云市的一家小公司干着图案设计的活,虽然工资能保证饿不死不过要想买点什么贵重品就不成了,搬进大公寓的愿望也是天方夜谭。


那天晚上我照常下班离开公司。你知道车轮球天桥吧,二街高地那边围着矢车菊写字楼的环型步行天桥,那周围没什么高楼,视野比较开阔。因为那天下雪了嘛,下的特别大,我一时起念想去那边看看雪中的飞云,就绕了个道从那边走。


天桥上面人很多,不过和我的情况不一样,他们无心赏雪,满脑子装的应该都是今早回家睡觉的念头。我到现在也还能依稀记得那场景,红绿的街灯有节律地闪烁,打在雪花上呈现出更多的色彩。可惜我把照片转存到电脑里了,不然就能给你看一看了。


我就那样趴在天桥栏杆上放空思想。不知道过了多久,约书亚——就是这孩子,从小和我玩到大的卡蒂狗,鼻子很灵光——约书扯了扯我的裤腿,我向他的方向一瞥,看到约书嘴里正叼着一只皮夹。


皮夹比我的手掌小一圈,但是很厚,橄榄绿色的,上面粘着一簇一簇零散的雪花群。


可能是哪个过路人无意间掉在地上的吧,我想。不过,飞云市什么样子你也知道吧,就天桥上那人流量,想要找一个陌生人比在沙漠里找一只黑眼鳄还要难。我打开皮夹,想看看里面有没有照片、身份证之类能帮我确定外貌的东西,或者一串可联系的电话号码。不过很不幸的,无论哪一样都没有。皮夹里没有这样的东西,只有几千块的现金、一些零钱和两张银行卡。


我问约书是在哪里找到的皮夹。约书在距我不远的地方——靠近天桥栏杆的地方——打着转。我走了过去。地上覆了一层雪,但有一块的色泽比周遭都要浅,应该就是皮夹原来躺着的地方。栏杆上也一样,雪层上被压出一块区域,看起来是有人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可能是在看雪。


我低头寻找那里的脚印。有很多,有被雪盖上的,有被其他脚印踩乱的。但我大致能看出失主是向下桥的方向走去。


我挤过往来的人,站在下桥口向下俯瞰。这里的人就少了一些,我也顺利地找到了失主。不过不是靠的挨个询问,而是……


服务生,你曾有过那种……直觉,就像感觉某件事要发生,而它也确实发生的……我不知道怎么描述,总之就是那种感觉,像有个声音在脑子里告诉你“就是那个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基本上可以说是个无神论者,从来没相信过这些东西,但就在那一刻,我感觉就像是上帝,他在指引我。宿命论,可以这么说吗?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事。


我要找的人,我清晰地看到她的背影,仿佛周围一切的色彩全部褪去,白纸与线条上唯有她的背影被色彩填充。她黑色的长发垂到腰间,雪花像橄榄枝环那样缀在她的长发上;她穿的应该是工作的正装,黑色的,围了一条红色的围巾;头顶趴着一只泡沫栗鼠,那舒服的样子像是要溶化一般。我快步追了上去,询问她是否掉了皮夹。


她转过头来,脸埋在围巾里。看到皮夹她先是一愣,抬眼看看我。我赶忙把约书举起来架在胸前,“请别误会,小姐,我真的不是贼,是这孩子在天桥上发现的”,我说,心里怕的要死。你看,她已经走了这么远,已经下了天桥,我突然把她掉在天桥上的皮夹给她,岂不是显得很可疑。


我没有正视她的脸,不知道看哪里合适,慌乱中看到了她前臂袖筒上的水渍:“你刚刚在天桥上看雪景来的,对吧,趴在栏杆上。我想应该是你掉的,所以就追下来了,我没有……”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我紧张的语气,不知现在是什么样子的表情,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拉开皮夹中缝的拉链,然后把它向外翻开展示给我看。我才知道为什么这皮夹看上去那么厚,它一共有四层,而藏在拉链内芯里的,正是一开始我要寻找的东西。对嘛,怎么会有人把私人照片裸露在外面嘛。我比对了她和照片里的样子,虽然脸被围巾遮起来了,但她的眼睛相当独特,是紫色的,轮廓很美,这点在照片上也得到了反映,两者完全相同。


“谢谢你,”她把围巾向下扯,露出了脸,温热的水汽随她小巧的唇齿张合散发而出,“看来我们的运气都很好,十分感谢你。”


她收起皮夹,伸出右手。我赶忙双手握住,感谢她没有把我诬为窃贼,却又引得她一笑。


“我想我们相遇是上帝的指引吧。你好,我叫斯黛缇丝,” s-t-a-t-i-c-e,是这么拼的没错,“你叫什么,我想我们可以做个朋友。”


我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她则是掏出手帕,从胸前的口袋中取出一只笔,在手帕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与一串数字,“我是姑且算是一家杂志的攥稿,如果有需要的话或许我可以帮到你。”


她的财政不比我宽松多少,那天她刚领完工资,如果银行卡丢了的话,“恐怕我就要回算木老家了”,她说。


 “嗯……我的确是来看雪的,这么大的雪真的很难得,不过雪景终究和水泥丛林不搭调,有时间去一次算木镇吧,虽然有吹捧的嫌疑,不过我故乡的雪景真的令人印象深刻”,她向我告别,“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希望我们有缘再见。”


那天之后又下了几场雪。尽管有几次雪甚至已经盖过了脚踝,但都不如那一天值得铭记。


或许世界就是这么奇妙,确实会有奇迹的发生,虽然我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伟大。我惊讶地发现我们竟是在同一座写字楼里工作,桔梗花写字楼,她在B座21层,我在B座14层。我们中午下班的时间是相同的,我总会翘掉同事的邀请在电梯口等她,然后一起去双方同事都鲜有人来的小餐馆吃午餐。


吃饭的时候总会随便聊些什么,故乡,工作,个人喜好,诸如此类。她告诉我,那天她并不像我一样是刻意拐去那边看雪的。那时她接到前男友的电话,他提出分手,她是趴在栏杆上无声地抽泣。那天对她而言并不是个什么好日子,她说,“但是你的出现真的让我很开心,你是个好人”。


不久,我们就再也不用躲着同事了。我们正式确定了恋人关系。


服务生,请再来一杯酒,谢谢。


 


考虑到距离写字楼距离的因素,她退掉了之前租的公寓,和我搬进了一间。住宿费由两人平摊,虽然我感觉我应该多付一些——她包办了所有的家务,以及每日叫醒我起床的任务。我曾提出这样的议案,不过她都笑着回绝了,我也只能在家务方面多帮帮她。男人嘛,多干些体力劳动也不会死。


托她的福,我学会了换灯泡,修水管,以及很多东西,她也教会我做些简单的饭菜。至于扫地拖地这样的工作自然成为我的义务。


春秋是约书的换毛季,地板缝隙里常会卡着亚麻色的毛,清理是一件麻烦事。不过斯黛缇丝的海伦——她的泡沫栗鼠——情况则不一样。我不是宝可梦研究者,不是很了解宝可梦们,泡沫栗鼠在内。海伦很少,或者说几乎从来没有掉过毛,我从未发现过地板上有灰白色的毛发。这个种族天性如此还是另有他因,我不清楚,斯黛缇丝说海伦很注重清洁,她也没有见过海伦大量脱毛的情况,或许是她已经自行处理了吧。宝可梦和人类一样有着不同的癖好,这点我还是清楚的,或许种族天性,或许是此类个案,我也没有深究,总归是为我削减去了一份工作,光是清理约书的毛就很麻烦了。


啊啊……松嘴啊约书,我没有埋怨你的意思。


我们就这样过了差不多一年,做足了小情侣会做的甜蜜的事。一起旅行,相互安慰,庆祝对方的生日。我们的公寓不是很大,但小小的房间洋溢着幸福;我们的两只宝可梦也玩的很好,同属于陆上组的他们或许也会产生后代吧。


去年秋天我向她提出婚请,她也欣然接受了我这个钱包空瘪的普通上班族。她说,“我们把日子定在3月1号吧,春天的第一天”,虽然还要等上两季度,不过等待的过程会让原本的幸福成倍叠加吧。


等待,并心存希望吧。不是有这句话吗,是谁说的来着……哦,谢谢,大仲马,我应该想起来的。


说起来,今天好像也是3月1号……也可能是我记错了。不管了。


去年冬天,公司接了个大单子,事关整个公司的前景,被剥削阶级的我自然也是没日没夜地工作。下雪的夜晚,她一直陪伴在我身旁,在温暖的咖啡中注入爱意,和我共同度过那段日子。订单大成功,我也获得了晋升,终于可以多关心一下她——


她说,“亲爱的,我可能要出一趟远门了,上司给我安排了个专访,我要去一次笼目镇,有段时间不能陪你了”。


我没有资格埋怨她,毕竟前些时日是斯黛缇丝没有怨言地陪在我身旁。这是她的工作,我所能做的只有放手让她走。


她选择坐巴士到雷文,在那里换乘去笼目的火车,这样的规划会比在飞云市买票要稍微便宜一些。坐巴士要经过观光沙漠,那里不太好走,我想让她从飞云直接上车,但她执意要如此,我也只好从了她,在飞云汽车站和她告别,目送公交车远去的背影在下一个十字路口消失。


那段日子,家里突然地就少了两个人,不免给人感觉有些寂寞。一开始我每天都会给她打电话,但经常是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可能是在什么偏僻地方里信号不好吧,我想,于是我便改成每早晚给她发一条短信,期待她哪天能够看到并回我一个电话。不巧的是,一次都没有。我查了地图,笼目镇是山中的小镇,果然是信号范围外吧。


我生在十二月末,她不在的那段时光我自己过的生日,和往常一样。不过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


我对合众地区的面积不大清楚,不知道换算过来笼目镇到飞云市的距离有多远,我只知道她12月中出发,直到1月初才回来。可能这个专访并不仅仅是一次采访而已,还需要一些其他的相关背景。


请把酒满上吧,接下来我可能要说上一段时间。嗯,谢谢。


 


她回来的那天,没有任何的预兆。没有给我打电话,晚上回家时她就背对着站在灶台前,头发也剪短到垂肩的长度,我差点还以为是小偷进了房门,好在约书嗅到了熟悉的味道,吠叫着让我放下手中的扫把。嗯,我十分建议你也在家里放一个趁手的武器在门口,以备不时之需,我没有开玩笑。


咳咳。她是一个人回来的,物理意义上的一个人,我没有看见海伦。


她解释说,“海伦在笼目镇发现了自己的真爱,我就让她留在那里了”。相当可怜呢,约书,我还等你给我抱孩子呢……虽然我这么想,但约书似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悲伤,而是在斯黛缇丝的身上蹭了又蹭,爬上她的肩膀又落进她的怀中。约书也很想念她啊,她回归的喜悦冲淡了丧偶的悲伤;也可能他比我想象的看得更开,已经释怀了。


我没有让她下厨,去外面吃了一顿。她点了很多的肉菜,但无需诧异,对吧,你想,她一定是接连吃了好几天的素食突然想回味肉类的味道嘛,这很正常,换做是我也会这么做的。


虽然海伦的缺席让这个家变得多少有些不同,但我还是衷心地愿她幸福,就像我们俩的未来一样。日子仍像往常一样过去,离我们的婚日越来越近了。


我开始着手准备典礼,地点选在中央公园。显然我们双方都没有通知父母,准备在婚礼当天给他们一个惊喜。至于父母同不同意这件事……斯黛缇丝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有人忍心拒绝呢?当初那个甩下她的什么前男友真是没有眼光,失去了这么好的女孩就别想再找到第二个了。相信我,要是你,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她的。


虽然有一点,你可能不大会喜欢。


有一天她提出和我分床睡。我们一直以来都是同床共枕,她搬进来的第一天便是如此,事到如今突然提出这样的议案,我还是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她说,“我还是发现……我可能有点不大能接受,这感觉很奇怪……是、是我心里有问题吧,海耶森亲?”


她确实是那么叫我的,第一次用这样的代称。或许是“亲爱的”叫厌了吧,毕竟我们还不是正式的夫妻,况且这样日系的昵称听起来也不差。我尊重她的想法,但我们家没有空间也没有财力支持一张新床了,我只好把床搬到居室中央,并请装修工人在天花板上装上一道垂帘,借此分隔我和她的空间。夜里我们还是会聊天,闭上眼的话隔着垂帘也感觉不出异样,我也不是那种对女性肌肤有占有、把玩欲望的家伙,虽然这样的改变多少有些突兀。


步入二月,据婚期只有一个月了。天气也逐渐转暖,虽然偶尔的乍暖还寒还是很难受。


那天,我起的比以往要早。可能是那天天气太冷了吧。习惯性拨开垂帘,她果然不在:她一向起得比我早,就连今天也是一样。我向卫生间走去完成每日的常规任务。卫生间的灯亮着,门没有锁,身着睡衣的她正面对着镜子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我没有作声,饶有兴趣地看她要做什么。


她迟疑许久才缓缓拿起镜架上摆着的一只红色的小瓶子,打开瓶盖试探性地旋转底座露出它红色的内芯。那应该是只口红没错,颜色我不会记错,由于财政缘故她只买了这一支口红。威廉——你是叫这个名字吧——你猜猜接下来她、她干什么了?


……


……噗。


咳哈哈,她用口红描在了自己的眉毛上,咳哈哈哈哈哈哈——你知道、你知道我当时憋笑憋得多难受么,就像你在朋友面前大口吃下一颗顽皮弹丸子却又要装腔作势强忍住口腔内的刺感不能喷出来一样,我只能靠咬着虎口才勉强不能发出声音,但吸气呼气的声音还是出卖了我,她慌张地看着我……


啊,谢谢,我很好,我真的只是觉得好笑而已,我还没醉,这酒度数不高吧。


她张皇失措,口红也掉在了地上。我不清楚她在做什么,尽我可能平复着情绪,尝试用正常的语调说话,“亲爱的,你…你在干什么啊”,我这么问去,她支支吾吾地回答我说:


“化、化妆啊,海耶森亲,就和其他女孩一样……”


她说的十分坚定,扑闪的眼也告诉我她是认真的,不过,“亲爱的,”我说,“那个不是你的口红吗?还是说最近流行这样的妆容呢?”


“啊……啊!是、是我搞错了,”她吐着舌头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把口红捡起来放回镜架拿起另一只更矮一点的红色小瓶,“我要拿的是眼、眼影……你看…哈、哈哈,我可能还、还没睡醒吧”。


我注意到她开始大量的出汗。额顶,脸颊,甚至两肩都开始冒出细密的水珠。虽然我刚睡醒还没有打理头发,并且悄无声息地躲在旁边观察好一段时间,但我也不至于这么吓人吧,我想,她是不是生病了,这是我那是的第一念头。我刚想开口,她却突然把我推出了卫生间,两只手,把我硬生生地推到了一过道远宽度的正对门的衣柜上,衣柜把手把我的要硌得生疼。


是我忘了吗?我从不觉得她的力气有这么大。狐疑之迹,她已经把门反锁起来,从里面把灯也关掉了。


“亲爱的?”我还是问了出来,“你还好吗?需不需要去一趟医院?身体要……”


还没等我说完,她便大声叫出来,音调也变了不少:“我没事!海耶森亲,”声高而尖,像是用了变声器传出来的,“你先不要进来,我、我……你先走吧!”


她的反常举动更加令我怀疑她是否染病了。我站在门外不断地询问,但得不到任何的回应。我不禁开始有些着急,开始敲打卫生间的门,巨大的声响似乎惊吓到了她,她开始哭泣,哭喊,叫了出来。这声音惊醒了约书,我则像上头了一般毫不犹豫地令约书破坏卫生间的门——约书张口啃在木制的房门上,一口,一口,吐掉木屑,再咬一口。木头终究是木头,没过多久便露出一道缝隙,再然后,已经向内凹陷了。我再也等不及,直接撞了进去。我满脑子里都是斯黛缇丝,我害怕她出了什么问题,我害怕我会失去她,痛感也没有压过这份恐惧。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就像是要干呕出来一样,那种感觉。


门开了,然而斯黛缇丝,她……她并没有那里。


我所看到的,只有躺在地上的睡衣,以及,那糅合粘连在睡衣之间,恶心的紫色黏液。


 


我向斯黛缇丝的老板报了病假,对我自己的老板也是,那天我没有去上班。


那玩意花了一些时间恢复成泥状,花了更长的时间塑造成人的形状。百变怪,威廉,那是只百变怪!我他妈的这么长时间和百变怪睡在同一张床上!我……咳,我还好。谢谢,不用担心。


她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对不起”。哦,你当然应该对不起,我毫不留情面地说,“老实告诉我,你他妈的骗了我多久”。她怯怯地伸出两个指头,两个月,她说,从她出差回来那天起。


“海耶森先生,只有两个月。斯黛缇丝小姐直到出差前都还是她本人,只不过……”


不过什么,你遇到了她?你吃掉了她?然后你可怜我所以伪装成她的样子和我一起生活?你他妈究竟是什么来头,你这个恶魔。


威廉,你还记得斯黛缇丝的那只泡沫栗鼠吧。海伦并没有找到自己的真爱,她并没有离我们而去,她一直留在我身边,这百变怪就是那只泡沫栗鼠。


她自白称,她第一次遇到斯黛缇丝是她在巨人洞窟附近做报告的时候,那时候海伦伪装成了一只泡沫栗鼠的样子觅食,这副身子吸引了斯黛缇丝,从那以后她就成为了她的宝可梦。海伦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向她坦露身份,她害怕这样会引起她的反感,她害怕自己会流离失所。她瞒了她五年,我真的是服气。


我那时候可没闲情听她的悲情故事。好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兄弟,这是现实,不是灵异故事,“那么,我的斯黛缇丝去哪里了?”我厉声质问她。


“海耶森先生……你果然还是一样,你几乎不关注新闻吧?”


的确,我从来不关注新闻。别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我没心思关注,与我何干。如她所言,我没有关注过新闻。


等、等一下,难道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海伦拿起手机,找到了几个月前的一条新闻展示给我。如果我说出来的话你应该会有印象,威廉,算木镇东,20号山道……


对,你说的没错,就是那起大巴坠崖事故。算木镇在山上对吧,火车道不好修建的位置,所以斯黛缇丝坐了巴士,她就是那起事故的遇难者。


很奇怪吧?我当时也无法相信,“开玩笑的吧,混账,她去的是笼目镇,再怎么顺路也不可能拐到算木镇吧?”


“斯黛缇丝小姐一开始去的就不是笼目镇,她本来的目的就是要回老家。海耶森先生,你还记得一年前,一年前那个冬天,她跟你提过家乡的雪景很美吧?她带足了钱,在雷文市买了新的相机,然后换乘去了南方,去到算木老家,是为了给你拍下一副雪景啊。”


骗人的吧,这种事她有什么必要瞒着我,以前我们不是也一起去旅游过吗,为什么那时候可以现在就不行,我问道。


“你的生日,先生,12月,她想给你一个生日惊喜。


“路面上结了冰,在山道的急转弯处,巴士冲出了栏杆。我很抱歉,先生,我尽力包住了她,用尽一切办法保证她没有受伤,可是……没有用。这种程度的跌落对于宝可梦能够适应,对于人类,就不行……”


她说话充满了哭腔,再加上话的内容,我终于忍不住叫了出来。尖叫,尖叫,到嗓子沙哑为止。房间内充斥着三种不同的哭声。我甚至昏厥过去。


我……咳咳。抱歉,我取一趟洗手间,失陪了。


 


我没有胆子去见她的全尸——不,她没有全尸。海伦试着向我描述当时的场景,被我叫停了。


怎么说呢……我把海伦带到了山野间,把她留在了那里。回来之后,我试过许多种方法试着了结自己的性命,但都失败了——都被海伦救了下来。无论我把她扔到多远的地方,她都义无反顾地回到飞云,及时地阻止我。


她赖在公寓不走。有一段时间我像变了一个人一般,不断地殴打海伦,把所有的怨气发泄在她的身上。她也保持着烂泥的模样,再也没有变回人形。我也开始意识到这样是徒劳的,我停止了尝试,坐下来,接受这见鬼的现实。斯黛缇丝已经走了,她已经死了,她是亡灵,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每次都会止不住地哭泣。现在我总算,至少可以冷静下来,来这里喝掉这杯酒。人们都说酒会消愁,对吧。我想……酒可能对我不起作用。我还是不想忘记她,她的灵魂已经活在我的这里了,心,在这里跳动着。


谢谢你,威廉,能听完我这酒后胡言的糟糕故事。你们酒保每天都会遇上我这样的顾客对吧……嗯…真是辛苦,需要听完顾客一肚子的牢骚。


我已经辞掉了这里的工作。我想……我想我会去一趟算木镇,或许可能就留在那里了。我还没见过她的家人,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弥补他们。


酒钱我已经付过了。总之,谢谢你了,威廉,你真是个好人,租下这间店花了不少钱吧,海伦?


嘁。我就知道果然是你。你没必要做这么多的。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吧,海伦,我和斯黛缇丝都很感谢你。我很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我们有缘再见。


 


 


后序:


Ummmmm肝了一天的产物,水平肯定是不够,权当给大佬们抛砖引玉了。


梗是在聊天时候产生的,来自于究极日月里一个NPC的台词,具体是什么我忘记了,大致意思是“小心身边的人什么时候就不知不觉地被百变怪替换了”,原文看起来超级creepypasta,但稍加思考试着发展出了这样的一个展开……ummm希望能有人喜欢吧?


关于文中百变怪的一些设定全都取自图鉴的描述:


【红/绿】会自己重组身体细胞的结构,变身成其他的生命体。


【银】虽然变身很完美,但是被笑话的话就会使不上力,变身也会溶化掉。


【魂银】虽然变身很完美,但是被笑话的话就会使不上力,变身也会溶化掉。


【黑2/白2】可以重组全身的细胞,变得与看到的东西一模一样,但当精疲力尽的时候会变回原样。


【究极之日】可以变身成任何东西,但好像每只百变怪都有着自己擅长和不擅长变形的东西。


对应的是那些情节相信大佬们应该是能看出来的)


百变怪这个种族一直是尴尬的存在吧,同类之间互不待见,本身的存在可能也会招到一些宝可梦的厌恶,所以这次就想着借这个梗稍微写一下,虽然描写渣如此……实在是抱歉。


文里用了很多的花名,男主的名字,女主的名字,写字楼的名字,不过玩这个梗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看不出来的(趴


总之,要说的就是这些了。咸鱼第一次参加三题激动不已,奈何文力如此,包括文章的叙述风格应该看上去很鬼吧)))希望大佬们能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我这条馊了的咸鱼就安静地躺在塘底泥里就好)


感谢各位的阅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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